【科普中国繁星追梦】翟振国:守护医者仁心,在传承中持续创新******
肺栓塞被认为是“沉默的杀手”
也称为肺血栓栓塞
是由于内源性或外源性的栓子堵塞肺动脉主干或分支
引起肺循环障碍的临床和病理生理综合征
与大众熟知的心梗、脑梗相比
大众对肺栓塞的知晓度非常低
作为中日友好医院呼吸中心
肺栓塞与肺血管病学组的学术带头人
翟振国多年来深耕肺栓塞、肺动脉高压领域
并在2019年创造性地完成了
我国首个肺栓塞领域的流行病学数据调研
明确了我国肺栓塞人群的发生率、诊断率以及病死率变化
他和团队发布的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静脉血栓栓塞症防治建议》
《新冠肺炎并发静脉血栓栓塞症的防治专家共识》
还入选了中国2020年度重要医学进展
在翟振国看来
我国的肺栓塞与肺动脉高压的
防治已今非昔比
呈现出全新的发展局面
这背后离不开
老一辈专家的坚实铺垫和无私奉献
在传承中创新
在创新中发展
近20年来
一批批肺栓塞与肺动脉高压防治工作
的专门人才涌现
在“防、诊、治”多环节持续探索
大大改善了肺栓塞与肺动脉高压患者的
生活质量和生存率
出品人
杨 谷
总监制
宋乐永
总策划
战钊 宋雅娟
本期编导
张梦凡 宋雅娟
记者
张梦凡 武玥彤
制作
光明网科普事业部
联合出品
中国科协科普部 光明网
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(以案说法)******
【案情】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,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,共透支78061元。截至最后一次还款,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。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,薛某仍未归还。之后,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,恶意透支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,应予惩处。鉴于薛某自愿认罪,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,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,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
【说法】法官表示,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,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〈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〉》的相关规定,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“恶意透支”。
法官提醒,现实中一些人认为,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,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,大不了被起诉后做“老赖”,不会被判刑。这种观点是错误的。对持卡人来说,要理性使用信用卡,树立科学消费观念,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,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;同时,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,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(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